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信息优化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标准化水平,根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C 0215-2019、C 0318-2022、C 0253-2021、C 0252-2021)等相关要求,现就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以下统称为“四类注册证书”)进行信息优化,并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自2025年11月18日起,启用新版的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模板,式样详见附件1。 四类注册证书专业“有效期”格式统一调整为“‘注册有效期起始日期’-‘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四类注册证书“签名日期”定义为持证人打印注册证书后的手写签名日期;持证人下载注册证书后,须在打印件“签名日期”栏手写签署实际签名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证书下载日期,且不得超出证书使用有效期范围。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由一个汉字和1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2025年11月18日前已签发的旧版注册证书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持证人需要申请换发新证,可自行操作重新制证(操作方法见附件2)。为保障持证人相关权益,尚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旧版注册证书与新版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核验方式不变。 持证人可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证书管理→注册列表→下载证书”自行查询或下载注册证书电子证照。 如需要核验人员注册信息的,可扫描注册证书查询二维码,也可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首页进入“人员信息查询中心”核验人员注册信息(操作方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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