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通知┃关于市政管道工程埋设示踪带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三江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后期地下管道探测作业精度,现就市政管道工程埋设示踪带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25年5月28日起,新建的市政管道工程及在建的市政管道工程未进行沟槽回填的项目,管道沟槽回填前须同步埋设专用示踪带。
二、各参建方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
应用示踪带的市政管道工程,发包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应合理考虑示踪带埋设情况,足额计取示踪带相关费用。执行过程中,有关文件对示踪带计价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施工单位
1.投标时,投标人应根据发包人应用示踪带的要求,在投标价格中合理报价。
2.加强进场管控,审核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并纳入工程档案留存,并对进场的示踪带进行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施工组织设计中应体现示踪带埋设的相关内容,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加强过程管控,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施工,增加埋设示踪带的隐蔽验收,并将验收的影像资料后附至隐蔽验收记录中。
(三)监理单位
1.审核示踪带的质量保证资料,并收集归档;对进场的示踪带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2.发现示踪带破损、断裂及其它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清理退场。
3.加强过程管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并旁站示踪带埋设,填写旁站记录和留置影像资料,将旁站的影像资料后附至旁站记录中;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示踪带的埋设进行验收,如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规范和专项技术方案要求执行的,应及时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三、质量管理要求
1. 材料标准:采用金属型示踪带,抗拉强度≥50N,具有高强度、耐老化等特点,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2. 埋深方式:埋设在管道上方,与管道平行。固定牢固,防止回填时破坏示踪带或影响示踪带埋设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