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技术指南〉的通知》(苏建函消防〔2025〕163号)的要求,我局对原《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进行了修订,请各单位按照新修订的《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1)样式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加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各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文本样式如实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现场查验记录表》(附件2),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吴海卫;邮箱:xfsyc@szzjj.suzhou.gov.cn

附件:1.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现场查验记录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