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省市发布2025、2026版《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内容为除港澳台外31个省最新采购政策大盘点! 20省市区(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湖北、四川、福建、河南、北京、安徽、陕西、上海、云南、山西、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海南、西藏)明确400万以下项目不用公开招标。 《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浙财采监〔2022〕13号)
31省市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汇总
省份
文件名称(文号)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江苏
400万元
浙江
400万元
广东
《关于调整实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粤政数〔2024〕3 号)
400万元
湖北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鄂财采发〔2024〕7号)
400万元
四川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 川财规〔2023〕9号)
400万元
山东
400万元
福建
《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5年版)》
400万元
河南
《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豫财购〔2020〕4号)
400万元
湖南
《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湘财购〔2025〕29号)
200万元
北京
400万元
安徽
400万元
江西
300万元
重庆
200万元
陕西
《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陕政办函〔2020〕98号)
400万元
上海
400万元
云南
《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云政办函〔2024〕7号)
400万元
广西
300万元
河北
200万元
山西
400万元
贵州
200万元
天津
400万元
辽宁
200万元
新疆
200万元
甘肃
200万元
吉林
200万元
黑龙江
《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黑财采〔2024〕38 号)
400万元
内蒙古
400万元
宁夏
200万元
青海
400万元
海南
400万元
西藏
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