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招投标政策、支持“百千万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措施,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通知》(珠发改体改〔2024〕21号)、珠海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百千万工程”见典型出实效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和<2024年珠海市“百千万工程”见典型出实效项目清单>的通知》及珠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业企业助力农房风貌提升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局对《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版)》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调整,决定启用新版标准文本《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文本使用说明增加: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适用标准文本相关条款的申明;2.支持“百千万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依据;3.明确“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表述含义。 (二)专用条款更新调整内容主要涉及:1.支持“百千万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具体措施;2.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对应支持“百千万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内容;3.施工招标文件调整投标文件经济标书工程量清单符合性检查、一致性检查程序;4.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竞价基准价确定规则。 (一)自2025年8月20日起,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使用新版标准文本《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不再受理按旧版标准文本《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版)》编制的招标文件。 2025年8月20日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受理发布的《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版)》招标文件继续有效,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按原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涉及原招标文件修改的,按原标准文本适用的规定执行;适用原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涉及重新招标且在2025年8月20日后发布的按新标准文本执行。 (二)请各相关单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网站下载新版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非XML2.0)(2025-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程序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01版)》。
(三)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