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民用建筑闭环管理要求,提高节能设计与节能评估质量,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关于优化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要点》)。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背景 在2018年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工作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工作,根据《关于优化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配套文件《技术要点》,目的主要在于:通过优化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制度,以建筑节能实质性审查为抓手,强化民用建筑节能的源头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提高绿建节能设计与节能评估质量。 二、起草依据 1.《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2.《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23)》 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3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技术规程》(DBJ33/T 1288)等现行有效标准规范。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技术审查及附录A、B。 1.总则。一是明确节能审查的范围与要求;二是明确按照本要点实施的施工图绿色建筑审查与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的区别;三是明确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职责。 2.基本规定。明确节能审查对满足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节绿建节能设计与评估等相关内容以及分批建设、分批出图等事项的基本规定。 3.技术审查。明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部分与节能评估文件、节能登记表进行技术性审查。 4.附录A和B。符合性审查表及设计绿色建筑打分审查表。 四、下步计划 征求各区、县(市)住建局和建设、设计、节能评估及图审等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与节能审查优化工作文件通知一并下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