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对《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第六条 省级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对党忠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实事求是,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按规定参加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领域相关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三)具有1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和山东省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水平和能力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相应专业最高级别执业资格的,优先遴选入库; (五)无学术不端、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行为,无国家和山东省规定不能担任专家的其他情形。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各市组织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7月3日前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高敏、周翔训,联系电话:0531-51765395,电子邮箱:suibaoguo@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