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数字家庭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的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96号)要求,为指导各试点地区科学有序建设数字家庭,加强试点示范宣传推广,我司根据各地报送的2024年工作总结并结合调研情况,梳理形成了《数字家庭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附件:数字家庭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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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家庭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