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

(洪住建字【2024】249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建部门,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号)和住建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2023〕5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南昌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南(试行)》,经专家评审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南(试行)》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