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工信局、资规局(分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经发委,苏州高新区经发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系统科学的“工业上楼”技术指导体系,根据《苏州市鼓励“工业上楼”工作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编制《苏州市“工业上楼”设计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苏州市“工业上楼”设计指引(试行) 苏住建设〔2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