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鼓励建筑行业企业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鼓励建筑行业企业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法院、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鼓励建筑行业企业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共同预防和处理佛山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规范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劳动用工秩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广东省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创建“零欠薪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2〕99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建领域创建“零欠薪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建〔2022〕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印发<关于合作开展佛山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佛中法发〔2023〕10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2024〕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鼓励建筑行业企业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的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鼓励建筑行业企业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工作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建筑业协会联合成立的佛山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以下简称“市工作站”)实施,由统筹组织市工作站日常工作的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具体执行。 二、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应根据我市房屋建筑在建工程情况、农民工工资纠纷情况制定市工作站鼓励建筑行业企业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的年度工作方案(含开展工地巡查核查农民工工资纠纷线索、调解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宣传教育等预防和化解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工作的计划和数量)。该年度工作方案经征求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后实施。 三、建筑行业企业可自愿和无偿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工作,每年限提供一次。 四、建筑行业企业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 五、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工作具体包括开展工地巡查核查农民工工资纠纷线索、调解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宣传教育等预防和化解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工作,不得擅自扩大。参加支持力度超过年度工作方案所计划数量的,可转入明年使用。 六、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对建筑行业企业提供的支持,可以委托合同形式开展,具体委托内容由协会与企业协商确定。协会应建立相应制度,做好登记管理,如建筑行业企业需要相应凭证的,应向参加支持企业出具合法、有效的凭证。 七、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工作的建筑行业企业不得存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情形。 八、参加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工作有较大支持的,每个企业每年度诚信加分一次,每次加3~5分。具体激励方案如下: (一)以提供人才形式参加支持的,需提供1名以上技术人员到市工作站驻点工作半年以上的合同或其他佐证材料,并可按照有关诚信规定加5分; 1.参加支持力度占年度工作计划总量3%的,可按照有关诚信规定加3分; 2.参加支持力度占年度工作计划总量4%的,可按照有关诚信规定加4分; 3.参加支持力度占年度工作计划总量5%的,可按照有关诚信规定加5分; 九、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应在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官网公布报名通知,其中报名方式为企业将《技术人员推荐表》或《2025年农民工工资纠纷线索巡查报名表》发送至市工作站指定邮箱,报名时间应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报名企业数超过年度工作计划所需企业数的,可按照市工作站指定邮箱收件的先后顺序划分参加支持顺序,超过部分不再接收。 十、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每年度应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建筑行业企业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工作情况,并在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官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对参加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前端治理工作的建筑行业企业予以通报并诚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