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4〕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有关集中采购机构:

    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电子版,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5日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zip
文件类型: .zip 04511c76ef26b5c34a6d1b0574b1d5ed.zip (54.7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