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规模:
土地总占地面积为357811.7平方米(约合536.72亩)。其中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为12万平方米(约合180亩),计划拟建地上总建筑面积204000m2。
四、规划设计控制条件
本项目工程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兼容商业,集中布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0﹪);容积率<1.7,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5平方米),日照间距系数为1.64H。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及地界:退让道路及绿化带:纵墙低层10米以上,山墙低层6米以上;退让地界:纵墙日照间距(1.64H)的一半以上,山墙低层6米以上,并满足用地周围现状建筑的日照采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