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建筑规范
上海市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技术规定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09-02-28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8 KB
  • 资料分类:建筑工程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gc5.com
上海市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技术规定
根据近年来小型商业用房火灾暴露出的问题和消防设计中遇到的新情况,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住宅设计标准》等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的精神,本着确保消防安全和经济实用的原则,现制定《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技术规定》,请遵照执行。
小型商业用房应按设计的功能开发使用,不得作为家庭和集体住宿场所使用。如必须作为家庭住宿场所,除应满足本规定的要求外,住宿部位和商业部位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报警装置保护,且窗户上不得设置栅栏围封。商业用房值班住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