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直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把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关,就等于守住了安全管控的第一道防线。

那么,一份规范的专项方案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审查流程怎么走?具体又要审什么呢?

一、 方案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份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必须完整,以下九项缺一不可: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 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 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内容、验收人员、验收程序等;

  8. 应急处置措施;

  9. 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这九项内容,是方案审查的基础。任何一项的缺失,都可能为后续施工埋下隐患。

 

二、 方案审查程序,步步不可缺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有着严格的流程要求,每一步都需要落到实处:

  1.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2. 危险性较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4. 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5.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将专项施工方案再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并将修改情况及时告知专家。

  6.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37号令)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7.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程序的严肃性,是方案有效性的重要保障。签字、盖章、论证,每个环节都不容走过场。

 

三、 方案审查,重点看这五条

 

拿到一份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审什么?以下五点是审查的核心:

  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准符合相关规定

  2. 专项施工方案的完整性符合相关规定;

  3.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 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论证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报告进行完善

这五点,可以概括为三个关键词:程序合规、内容完整、标准严格

危大工程无小事。把专项施工方案的每一个环节都审到位、管到位,才能真正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