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一、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

1.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2.检验批验收包括资料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

3.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完成的检验批进行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处理。

4.合格后填写检验批报审、报验表(表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并将相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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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检验批报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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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实体检查、验收。

6.对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予以复验。

7.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检验批报审、报验表及质量验收记录,准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检验批合格的要求

(一)检验批抽样样本要求

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尚应符合表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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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

2.计量抽样的错判概率α和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1条规定: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下面分别对这3条验收合格的要求进行说明。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1)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因此要求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主控项目如果达不到有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指标,就相当于降低该工程的性能指标,会严重影响工程的安全性能。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一般项目指除主控项目以外的项目。

(1)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对于一般项目,虽然允许存在一定数量的不合格点,但某些不合格点的指标与合格要求偏差较大或存在严重缺陷时,仍将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或观感,因此对这些部位还应进行返修处理。

(2)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可采用一次抽样(表4)或二次抽样(表5)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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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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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正常检验二次抽样

(3)抽样方案应在抽样前确定,具体的抽样方案应按有关专业验收规范执行。

(4)如有关专业验收规范无明确规定时,可采用一次抽样方案,也可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检验对象的特征协商采用二次抽样方案。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1)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工程质量所必需的管理制度等。

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质量合格的前提。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表2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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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填写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该原始记录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共同签署,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存档备查,保证该记录的可追溯性。

3)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格式可由施工、监理等单位确定,包括检查项目、检查位置、检查结果等内容。

结语:以上就是建设工程检验批验收的流程和验收合格的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