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体积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是指结构断面最小尺寸超过1米,或需控制温度裂缝的混凝土。 其核心特点是水化热大、散热慢,易因内外温差导致开裂。施工时需采取控温措施,如选用低热水泥、分层浇筑、埋设冷却管等,确保结构强度和耐久性。常用于大坝、桥梁基础等大型工程。 2018年12月1日施行的《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50496-2018第2.1.1条对大体积混凝土(massconcrete)的定义是:“混凝土结构物实体最小尺寸不小于1m的大体量混凝土,或预计会因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水化引起的温度变化和收缩而导致有害裂缝产生的混凝土。” 该标准对大体积混凝土给出了定量和定性这两个判断标准,定量的判断标准是:“实体最小尺寸不小于1m”,定性的判断标准是:“胶凝材料水化引起的温度变化和收缩而导致有害裂缝产生”。 只要满足定量和定性这两个的判断标准中的任何一个就是大体积混凝土。 对定量的判断标准理解起来没有疑问,如高层建筑的3米厚,长55m、宽30m的筏板基础是大体积混凝土。 底板大体积混凝土常用的施工方法是竖向采用斜面分层法(500mm为一层)施工,薄层浇筑、自然流淌、一次到位、连续浇筑。 厚大体积混凝土分层浇筑示意见下图: 但对定性的判断标准理解起来不好把握,如:上海世界博览会主题馆长 341m,地下室底板厚度0.85m,地下室底板到底属不属于是大体积混凝土呢? 答案是:属于大体积混凝土。 理由是:按最小尺度底板厚度0.85m虽然小于1m的标准,但如果工程施工时,不按照大体积混凝土的要求采用“跳仓法”或后浇带分隔施工的话,很难保证底板混凝土不产生裂缝。 因为标准中已经明确了“因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水化引起的温度变化和收缩而导致有害裂缝产生的混凝土”就应该属于大体积混凝土。 仅以最小尺度底板厚度1m作为判断大体积混凝土的标准是对概念理解是不准确的,未免过于机械,是不正确的。 区分大体积混凝土和其他混凝土工程的重点是:水泥水化热以及伴随产生的混凝土体积变形会不会产生有害裂缝,会产生有害裂缝的就属于大体积混凝土。 总结: 1、实体最小尺寸不小于1m的混凝土属于大体积混凝土。 2、超长(如现浇框架结构长55m)厚度小于1m的混凝土底板或楼板也应属于大体积混凝土。 超长混凝土结构:超长混凝土结构系指结构单元长度超过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8.1.1条所规定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的结构,见下表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