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钢结构表面处理与除锈方法

    钢结构在除锈处理前,应清除焊渣、毛刺和飞溅等附着物,对边角进行钝化处理,并应清除基体表面可见的油脂和其他污物,用喷砂、抛丸等方法彻底除锈。

    工厂除锈等级为现行《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I8923第1部分~第4部分中规定的Sa2.5级;现场除锈可采用电动、风动除锈工具除锈除锈等级为 St3 级,并达到35~55um的粗糙度。下图1为规范中不同的除锈等级对应的不同要求。

    除锈的钢材表面检查合格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涂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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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二. 钢结构防腐

    防腐蚀保护层设计使用年限要求一般为 15 年,参考《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 251-2011)对钢结构防腐做法做出如下规定。腐蚀性等级应根据各地区项目钢结构工作环境确定。

    根据《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表3.1.2,大气环境对建筑钢结构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等级如图2所示。腐蚀性等级和大气环境气体类型、年平均环境相对湿度、大气环境有关。以天津地区为例,不同地区对应的腐蚀性等级如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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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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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确定好腐蚀性等级后,不同的腐蚀性等级对应不同防腐厚度及做法,具体总结如下:

1. 钢结构工程防腐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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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钢表面做防火涂层时,防火涂层与防腐涂层性能相适配情况下,并经建筑师允许,防火涂层可代替防腐涂装的面层,但应能保证防火涂层与防腐涂层之间的附着力满足要求。防火防腐涂层施工完毕后,应对漆膜厚度、附着力等数据进行测试。做防火涂料的部位若建筑无特别要求,可不做面漆。但防腐保护层总厚度不得小于《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表3.3.5要求。由此可见,即使不做面漆,总厚度也必须保证,一般会增加相应的中间漆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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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钢结构防腐定期维护要求:

    钢结构定期检查的项目、内容和周期应符合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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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额外要求:

钢结构防腐在施工中,在拼装节点、构件搭接、焊接区域为抗腐蚀薄弱点,以上区域的现场补漆、修复应严格按照《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第7.0.3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