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包括9#、11#两栋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其中9#楼建筑面积23313.3 m2,地下3层,地上30层,建筑高度87.9米;11#楼建筑面积25705.2 m2,地下3层,地上28层,建筑高度82.1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0606.6平方米,地下两层。
9#、11#楼地下部分平时为自行车库和储藏室,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
本工程住宅部分地下层高3.9米,一层层高3.8米,标准层层高2.9米。外墙装修1-4层为干挂石材,以上为真石漆外墙面。内墙装修门厅为石材墙面,电梯厅为瓷砖墙面,其他为涂料墙面。地面做法门厅为大理石地面,电梯厅为地砖地面,楼梯间为水泥砂浆地面,户内业主自理。
车库内墙面主要为乳胶漆墙面,楼地面主要为耐磨涂层楼地面。
本工程外窗为阻热铝合金框玻璃窗,门主要为玻璃门和钢制防火门,户内门由业主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