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西北侧为已建成的成都市公安局刑侦楼。项目四周有环通道路,主要道路及市政设施基本完成,市政设施较完备。
2、本工程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地面29层,地下三层,建筑物总高度117.30m,带屋面构架总高133.8m。总建筑面积468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286㎡,地下室建筑面积10517㎡。
3、(1)混凝土强度:地下室筏板基础、独立基础、抗水板、地下室外围墙、水池墙为C40集料级配防水混凝土,内掺8% Saho-HF混凝土膨胀剂,抗渗等级P8;防水混凝土内掺0.9 Kg/mŒ3XD-F纤维。一般部位混凝土水中养护14天的混凝土限制膨胀率不小于0.02%。迎水面钢筋保护层为:40mm,非迎水面钢筋保护层:20mm。
4、±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505.0m。
5、主体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筏板的厚度分别为3000mm、2700mm及1900mm。纯地下室为柱下独立基础加抗浮板,抗浮板基础厚450mm。设计中从沉降角度考虑,共设置两道宽800mm 的后浇带。底板外轮廓东西方向长77.80m,南北方向长49.25m;基础底板顶面标高分别为-12.65m 、-12.95m和-13.55m。
6、本工程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整个基础根据设计后浇带及加强带将一、二、三区各划分为两个施工段共计6 个浇筑段进行混凝土浇筑。(浇筑段划分见图1)由于本工程筏板混凝土为厚大体积混凝土,在“ISO9002”中属于 “4.9过程控制”中的特殊过程控制项目,系质量控制重要内容。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施工方案,以便在施工中遵照执行。
第三章 施工难点
3.1 本工程工期短,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总量大,3m 厚底板不允许分段,最大浇筑量超过8000 m3。必须全盘考虑、精心安排、采取周密的技术措施保证质量。
3.2 底板混凝土浇筑基本安排在春末夏初,气温高不利于混凝土入模温度的控制。
3.3 底板施工时进出车辆多,多台输送泵同时作业。施工场地狭小、不利于交通和多台输送泵的布置。因此要求业主协助我公司跟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借用临近市政道路布置一部分输送泵,解决场地紧张的状况。
3.4 本工程地处一环内市中心地段,交通不畅。而且商品混凝土的运输车辆受到交通管制。施工前必须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做好交通组织,并提前向有关部门办好通行许可,保证混凝土连续供应。
3.5 本工程底板混凝土的浇筑时间安排在气温稍高的5月和6 月,此时大气温度高出混凝土的入模温度,长时间的间隔对混凝土的温度和浇筑层之间结合都非常不利。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混凝土浇筑的特定时间允许夜间施工,使浇筑工作连续进行保证大体积底板的浇筑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