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施工总体安排
(一)、组织机构
筏板基础为本工程主体施工的关键部位,因此项目部见筏板基础大体积混凝土作为重点工序施工。项目部制定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项目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及混凝土班组长为成员的质量领导小组。
(二)、施工准备
1、施工机具
本工程筏板基础混凝土浇筑配备汽车泵1台,插入式振动器8台,其中4台备用,照明灯具4套,木抹子10把,平锹12把。
2、施工人员
施工班组负责人2名,钢筋、模板值班工人各2人,摊料1人,混凝土振捣4人,混凝土刮平、搓毛、压光7人,电工、机修工各1人。
3、材料准备
本工程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由预拌商品混凝土站供应,已签订混凝土供应合同。供货方必须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并负责提供质量保证资料,并保证及时供应混凝土,其有充分的后勤保障能力。混凝土的供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连续不间断。
4、其他准备
(1)浇筑混凝土之前,要先通知建设、监理、设计、监督站等有关部门对筏板基础钢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2)做好测温孔的安置以及记录工作。
(3)做好预防天气变化的覆盖材料(塑料布、雨衣)及降水、排水措施。
(4)组织项目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学习施工规范、新的验收评定标准,熟悉施工图纸,编制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引测+50cm水平标高控制线。
(三)施工工艺
1、本工程筏板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期间所处的天时比较有利。根据《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大体积混凝土入模温度宜控制在30℃以下,且不宜低于5℃。现阶段日间平均温度处于10℃~15℃左右,夜间平均温度处于7℃,有利于混凝土的浇筑。
2、配制大体积混凝土所用水泥的选择及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时,其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应选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所用水泥其3d天的水化热不宜大于240kJ/kg,7d天的水化热不宜大于270kJ/kg。
(3) 当混凝土有抗渗指标要求时,所用水泥的铝酸三钙含量不宜大于8%;
(4) 所用水泥在搅拌站的入机温度不应大于60℃。
(5) 骨料的选择,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其细度模数宜大于2.3,含泥量不大于3%;
B 粗骨料宜选用粒径5~31.5mm,并连续级配,含泥量不大于1%;
C 应选用非碱活性的粗骨料;
D 当采用非泵送施工时,粗骨料的粒径可适当增大。
(6) 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的有关规定。
(7) 所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8) 外加剂的选择除应满足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外加剂的品种、掺量应根据工程所用胶凝材料经试验确定;
B 应提供外加剂对硬化混凝土收缩等性能的影响;
C 耐久性要求较高或寒冷地区的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
(9) 拌合用水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有关规定。
3、 配合比设计
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范》JGJ 55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混凝土60d或90d强度作为指标时,应将其作为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依据。
(2)所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到浇筑工作面的坍落度不宜低于160mm。
(3)拌和水用量不宜大于175kg/m3。
(4)粉煤灰掺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用量的40%;矿渣粉的掺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用量的50%;粉煤灰和矿渣粉掺合料的总量不宜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的50%。
(5)水胶比不宜大于0.55。
(6)砂率宜为38~42%。
(7)拌合物泌水量宜小于10L/m3。
4、在混凝土制备前,应进行常规配合比试验,并应进行水化热、泌水率、可泵性等对大体积混凝土控制裂缝所需的技术参数的试验;必要时其配合比设计应当通过试泵送。
5、在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时,应根据混凝土的绝热温升、温控施工方案的要求等,提出混凝土制备时粗细骨料和拌和用水及入模温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6、本工程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根据整体连续浇筑的要求,结合实际结构的尺寸大小及混凝土供应条件等情况,根据规范要求采用整体分层连续浇筑施工(图3.3.1),分层厚度为400mm,以保证浇筑的连续性和施工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