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准备
2.1预留、预埋工作配合
应主动与土建单位配合,在其进行杯口基础时就介入复核检查项工作基础的位置、深度和底部水平度等。
2.2定位放线
2.2.1钢结构施工前,对基础轴线、标高、杯口基础深度等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基础交接验收手续,手续应包括:
(1)交接资料(重点为基准点的位置及坐标与标高的偏差)
(2)测量资料(重点为基础和预埋件的尺寸、位置与标高的偏差)
(3)其他需要交接的技术资料
2.2.2基础及支承面验收
钢柱安装前首先要求土建单位提供轴线和标高基准点、基础轴线和标高、基础及预埋螺栓的相关尺寸,依此进行复测。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标高、杯口基础尺寸和深度、地脚螺栓位置、规格等进行检查。
建筑物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的标高、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mm)
2.2.3钢结构施工前,放线时在杯口基础顶面和内面(普通基础在顶面和侧面)按图纸的要求,用经纬仪和水准仪精确放出纵横轴线和标高线。便于钢柱安装时控制偏移。
2.2.4事先对杯口基础进行预处理:将基础内清理干净,去除积水和杂物,用高强度细石混凝土将基础内底层做一层约50mm厚的找平层,并使找平层标高初步达到柱底标高,并抹平。吊装时采取加设薄钢板的方式来进行微调,保证钢柱标高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2.2.5钢柱(或钢屋架梁)吊装时,基础养护期满,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2.6基础周围应回填完毕,若采用素混凝土回填,其养护期应达到设计要求。
2.3构件进场与验收
2.2.1构件进场顺序应与施工或拼装顺序一致,进场后应分规格和型号堆放。如钢柱和钢梁等,应就近分散堆放在施工平面图规定的宜于吊装处。
2.3.2构件的现场验收;
(1)检查构件型号、数量;检查钢柱、钢梁、桁架、支撑、高强度螺栓、墙梁、檩条等是否齐全;
(2)
(4)清除构件上污垢、积灰、泥土等,油漆损坏处应及时补漆。
(5)材料及构件的质保资料
材料及构件到现场后,要及时检查其质保资料(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质量证书、制造厂检验记录等)。质保资料一般是随构件一起由押运员带到现场;有时采用特快专递寄至现场,要注意查收。
2.3.3材料验收要求
(1)钢构件使用的钢材、高强度螺栓、焊条等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2)钢构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检查项目和要求钢构件制作方案要求。
(3)拼装用高强度螺栓的钢材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应检查高强度螺栓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验报告,高强度螺栓抗拉极限承载力应符合规范要求。螺纹加工精度为6H级,表面不允许存在任何淬火裂纹和损伤。
2.4机具准备
施工机具按本施工组织设计第14章《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进行准备,措施用料按第14章《计划投入的主要措施用料表》进行准备。
2.4.1使用前应对计量和测量器具进行检查,确认其均在校准有效期内。
2.4.2按方案的要求备齐滚轮。滚轮轴上涂黄油。
2.4.3所有电动工具均应检查其使用性能和外壳绝缘性。
2.4.4倒链等起重机具均应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安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