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探讨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在车库中极为常见!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6条规定!

1、很多设计院给排水设计说明中有关管道保温部分都统一采用的B1级的泡沫橡塑保温材料,并没有区分使用场所,应该强调在穿越防火墙时应采取A级的保温材料,否则可能有巨大隐患!设计人员一定要小心!

2、给水及排水管道采用塑料管,但在穿越不同防火分区时并没有任何措施。因为塑料等管道遇高温或火焰易收缩变形或烧蚀。

这两个问题如果不重视,发生火灾时建筑物内的高温烟气和火势会穿过防火墙上的开口和孔隙等蔓延扩散,影响防火分区的防火安全。

附相关条文:

6.1.6 除本规范第6.1.5 条规定外的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确需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条文说明:6.1.6 本条规定在于防止建筑物内的高温烟气和火势穿过防火墙上的开口和孔隙等蔓延扩散,以保证防火分区的防火安全。如水管、输送无火灾危险的液体管道等因条件限制必须穿过防火墙时,要用弹性较好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将管道周围的缝隙紧密填塞。对于采用塑料等遇高温或火焰易收缩变形或烧蚀的材质的管道,要采取措施使该类管道在受火后能被封闭,如设置热膨胀型阻火圈或者设置在具有耐火性能的管道井内等, 以防止火势和烟气穿过防火分隔体。有关防火封堵措施,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4:2003 中有详细要求。

附: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来源: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2)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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