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明确雨污水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并对雨污水管线在管廊中布置作了技术规定。 《规范》规定排水管道应采用分流制、雨水可采用管道或管廊结构本体。

重力流排水管道纳入综合管廊关键是技术问题。
设计重点: 结合雨污水系统的高程,因地制宜考虑雨污水管是否纳入综合管廊;结合地下空间和海绵城市建设,布置综合管廊雨水舱。

案例(一)
二舱布置 ,为综合舱(给水、再生水、污水、电力和通信)和燃气舱。
特点 :支线管廊,结合道路生态植草沟排水。


案例(二)
三舱布置 ,为综合舱(给水、再生水、污水、电力和通信)、雨水舱和燃气舱。
特点 :支线管廊,结合地下空间,雨水管埋深较浅。


案例(三)  
四舱布置 ,为水管舱 (污水和再生水)、综合舱(给水、电力和通信)、雨水舱和燃气舱。
特点 :支线管廊,结 合雨水调蓄。


案例(四)  
四舱布置 ,为电力隧道舱、综合舱给水、再生水、电力和通信、雨(污)水舱和燃气舱。
特点 :干线管廊,结合电力隧道和雨水调蓄。


案例(五)
三舱布置 ,为综合舱(给水、再生水、污水、热力、电力和通信) 、电力隧道舱和燃气舱。
特点 :干线管廊,雨水没纳入管廊,结合电力隧道。


案例(六)
五舱布置 ,为雨舱2舱(与其他三舱分离布置)、污水舱、综合舱(给水、再生水、电力和通信)和燃气舱。
特点 :支线管廓,结合地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