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履行保管及其配套服务所需的费用;和(或)承包人对合同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实施的除外)提供配合、协调、施工现场管理、已有临时设施使用、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以及(或)承包人对非合同范围的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履行协调及配合责任所需的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应为完成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总承包人承担总承包服务相关合同责任的相应清单项目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包括总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供货人、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专业分包人(承包人实施的除外)和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分包人履行管理、协调及配合责任等所需的服务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包括下列费用:

1. 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总承包服务费,应包括总承包人管理提供材料的供应人配合整体总承包工程的工期和施工进度,适时完成供货所发生的协调及材料保管费和利润。

2. 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应包括总承包人管理专业分包人配合整体总承包工程的工期和施工进度,适时完成专业分包工程所发生的深化设计图纸、工作面、工程进度等的协调配合费及利润。

3. 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应包括总承包人协调直接发包的专业分包人配合整体总承包工程的工期和施工进度,适时完成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所发生的工作面、工程进度等的协调配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