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共分为九个分册合订为三本,包括:
CA通用项目
(上)
道路工程CB
CC桥涵工程
隧道工程CD
(中)
CE市政管网工程
CF水处理工程
(F)
CG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路灯工程CH
措施项目CJ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地下管线的交叉处理,临时遇到的障碍拆除,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临时工程等,按相应项目执行,无定额项目的,按实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