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参考依据。
本定额消耗量的有关说明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及合理的施工组织、施工工期、施工工艺为基础,结合西藏自治区正常的地理气候条件、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装备程度进行编制,反映社会平均水平。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均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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