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应加强自检程序验收,争取报验工序(如模板、钢筋工程)一次验收通过,如验收不合格按要求继续整改,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罚款500元,三次验收不合格罚款1000元,直至整改符合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隐蔽视部位罚款500―2000元;监理(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检测或返工处理,费用施工单位负责。
3、监理(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验项目应全方位配合及时给予验收,不得无故拖延刁难,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前提下,可对工程分段(分层)提前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