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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破器材储运安全管理制度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4-08-22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115 KB
  • 资料分类:工程安全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gc5.com
民用爆破器材储运安全管理制度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