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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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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 砍伐树木
在清理场地工作中,往往要采用人工砍伐或电锯砍伐树木,清除草丛和刨挖树根等作业。
1.1.1 伐树前,应将伐树范围弄清,在伐树范围内应从保证安全出发设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在范围内逗留和接近范围。
1.1.2 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1.1.3 伐树前,应有计划,使砍伐工作按计划、有步骤、有顺序地进行,特别是多组砍伐时,更应计划严密。
1.1.4 伐树前,应对伐具特别是电锯的设备、布置(如线路)进行检查。
1.1.5 明确操作要求。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
1.1.6 在陡坡悬岩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进行砍伐作业。
1.1.7 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
1.1.8 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1.1.9 清挖树根,特别是用拖拉机具配缆绳拖拔大树根时,缆绳与树根要捆结牢固,缆绳必须具有足够强度,以防缆绳绷脱树根或断裂而出现事故。
1.1.10 清除的丛草、杂树、树根等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1.2 拆除建筑物
1.2.1 拆除作业之前,应制订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
1.2.2 拆除作业之前,应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设置安全护栏,配以必要的警告标志,设置夜间警示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1.2.3 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1.2.4 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稳固可靠,并应在作业前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扣件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1.2.5 操作人员操作时,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作业。
1.2.6 操作人员所用的工具,如大锤等必须符合要求,把头拼接必须紧固,以防脱锤伤人。
1.1.2.7 严密注意观察拆除过程中结构的变化。对有倒塌危险的结构物应予以可靠的临时支撑加固,严防拆除某部分而引起其他部位发生坍塌。
1.2.8 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