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目标:“深圳市文明工地”,满足深圳市政府关于“畅、宁、净”的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场内外整洁、道路通畅、不扰民、无污染源、物料堆放有序。
环境保护目标:工地内外道路整洁通畅,不堵塞交通,不防碍周边道路(湖滨西路和宝安大道)的正常交通秩序;不防碍周边(如:宝安实验学校、凯旋城等)正常秩序;工地外貌整洁,文明施工标语得当,符合市文明形象;任何施工或工地内生活污水,均需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环保部门允许管道;施工垃圾及时清理,运至市环保所允许堆放地点区域;施工噪音必须符合市环保部门的要求,选用噪音低的机械设备,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5.2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3.5.2.1现场道路管理
(1)场区内施工主要通道硬化,并根据施工布署的需要对其进行保养,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并配专人随时清扫,洒水,保持场区清洁卫生,避免扬尘。
(2)工地设停车场,车辆进入现场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项目将根据车辆数量规划停车场位置,停车场地面一律做硬化地面。
(3)运输车辆不超载,并覆盖严密,严防遗洒。密闭垃圾运输车、混凝土罐车、货物运输车辆每天保持车辆表面清洁,装料至货箱盖底并限制超载,车辆卸料溜槽处装设防遗撒的活动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