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工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并由股份公司安全部审核,股份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临边洞口防护、应急预案措施等专业性强的安全措施项目由本项目负责人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由股份公司安全部审核,股份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其中基坑支护、脚手架专项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3、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当施工方案有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并经审核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