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每工点设一台变压器,供电线路采取枝状布置,线型选择应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其安装要求如下:
1、变压器应布置在场地内边缘,接近高压线较安全的位置,离地应大于3m,四周应设有高度大于1.7m的铁丝网防护栏,并设有明显的标志,不要把变压器布置在交通道路口处。
2、各供电线路应布置的道路一侧,水泥杆架空设置,杆距为15mm,应保持线路的平直,高度应在4m以上,离开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为6m;分支线及入线均应由电杆横担上连接,不得在两杆之间的线路上引接。
3、在任何情况下,各促电线路都不得妨碍交通运输和施工机械的进场、出场、吊装、拆卸等;尽量避开材料堆场、临时设施和后期拟建工程的地方,供电线路尽可能不做二次拆迁。
4、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得架设裸导线,各种电器设备均要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接零、接地线不准用独股铝线,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保护混用。
5、每台用电设备应单独设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三相胶盖闸只准控制1~2个插座,每个插座分设熔断保险。
6、使用电焊机时,要特别注意一、二次线的保险,二次则把线不准露铜,保证绝缘良好。
7、凡移动式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均要在配电箱内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并要符合以下规定:
电流型、电子型额定动电流不得大于30mA,动作时间大于0.1S。
电压型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36V。
漏电保护装置要定期进行检验,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8、照明线路要按标准架设,不准用一根火线与一根地线的做法,不准借用保护接地做接零。
9、配电箱在室外时,应有防雨措施,严防漏电、短路、触电等事故发生。
10、现场内的非电气操作人员均不准乱动电气设备,电动机械、工具的操作人员要经过用电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操作。机械事故发生时,不准擅自拆动电气设备,要找电工进行维修。
所有从事电气安装、维修的人员均应经过电工基本知识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从事电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