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办函〔2025〕10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眉工业园区南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眉山市东坡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