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论述。
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
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任务。
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七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七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6、6个百分百要求。
7、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8、基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9、模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0、脚手架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1、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2、高处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3、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4、有限空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5、拆除工程方面,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6、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7、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8、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19、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20、何为“四不两直”?
21、安全责任体系是什么?
22、何为“三管三必须”?
23、何为“三个责任”?
24、何为“四不放过”原则?
25、安全生产月是每年的几月份?
26、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是什么?
27、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28、何为“三违”?
29、何为“四不伤害”?
30、何为安全生产“三同时”?
31、何为“五级五覆盖”?
32、企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哪些要求?
33、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指什么?
34、什么是安全操作规程?它包括哪些内容?
3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36、何为高处作业?
37、何为有限空间?
38、有限空间的作业原则是什么?
39、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40、何为动火作业?
41、何为临时用电作业?
42、何为拆除作业?
43、何为重大危险源?
44、企业应如何管理重大危险源?
45、何为事故隐患?
4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是谁?
47、企业安全检查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如何处理?
48、企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如何处理?
49、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包括哪些?
50、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51、什么是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52、什么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53、哪些企业人员必须参加法定培训?
54、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哪些工种?
55、企业存在从业人员不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无证上岗情况的应如何处理?
56、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主要有哪些?
57、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58、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为多少?
59、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60、企业事故报告有哪些要求?
61、事故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62、事故等级分为哪几级?
63、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经济处罚法律后果是什么?
64、什么是谎报事故?
65、什么是瞒报事故?
66、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6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68、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
69、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70、大型施工机械的装、拆主要有哪些要求?
71、“三宝、四口、五临边”是指什么?
72、现场防火工作要求有哪些?
73、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有哪些?
74、施工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有哪些?
75、技术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有哪些?
76、什么是起重工“十不吊”?
77、什么是焊工“十不焊”?
78、什么是电气安全管理“十不准”?
79、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责任追究是什么?
80、安全宣传“五进”是什么?
81、“四个一律”是什么?
82、“五个一批”是什么?
83、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是什么?
84、安全宣传“五个一”是什么?
85、应急电话。
86、信息上报要求。
1、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论述
(一)六大要点: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安全监管方面改革创新;全面构建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
(二)“两个至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三)“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四)“三个责任”:政府督促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五)“三个监管”: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
(六)“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七)“红线意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
(一)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二)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
(三)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任务
(一)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行动;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四)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六)开展危险作业治理行动;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八)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七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七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6个百分百要求
环保6个100%要求
(一)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
(二)工地沙土100%覆盖;
(三)工地(施工现场的道路和作业区)路面100%硬化;
(四)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
(五)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干净;
(六)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农名工6个100%要求
(一)劳务合同签署100%;
(二)工资保证金存储100%;
(三)分账拨付100%;
(四)实名制打卡100%;
(五)工资银行代发100%;
(六)离场结算100%。
7、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8、基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二)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三)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
(四)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
1.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
2.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
3.基坑底部出现管涌;
4.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
9、模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二)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
(三)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10、脚手架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二)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
(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
(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
11、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二)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五)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
(六)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
(七)建筑起重机械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12、高处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
(二)单榀钢桁架(屋架)安装时未采取防失稳措施:
(三)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未做可靠连接。
13、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4、有限空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
(二)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未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15、拆除工程方面,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6、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7、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8、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19、何为“双重预防机制”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合称为“双重预防机制”。
20、何为“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21、安全责任体系是什么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2、何为“三管三必须”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23、何为“三个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
24、何为“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5、安全生产月是每年的几月份
每年的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
26、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是什么
12350。
27、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8、何为“三违”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9、何为“四不伤害”
“四不伤害”是为减少事故而采取的互相监督原则,具体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使别人被他人伤害。
30、何为安全生产“三同时”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法律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31、何为“五级五覆盖”
(一)“五级”是指省、地、县、镇(街道)、行政村。
(二)“五覆盖”是指:
1、“党政同责”全覆盖;
2、“一岗双责”全覆盖;
3、“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
4、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5、“三管三必须”全覆盖。
32、企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哪些要求
矿山、冶金、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3、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指什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34、什么是安全操作规程?它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操作规定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操作者必须遵守的操作活动规则。它是根据企业的生产性质、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及群众经验制定出的安全操作守则。是企业建立安全制度的基本文件,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处理伤亡事故的一种依据。
安全操作规程通常分四个部分:
(一)总则;
(二)工作前的安全规则;
(三)工作时的安全规则;
(四)工作结束时的安全规则。
3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三)安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四)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九)事故管理制度;
(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十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十四)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十五)消防管理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十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七)安全操作规程。
36、何为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含物品堆放)或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子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视为高处作业。
37、何为有限空间
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自然通风不良,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8、有限空间的作业原则是什么
应当严格作业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原则。
39、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气器具、救援器材。
40、何为动火作业
指电焊、气焊、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1、何为临时用电作业
指在正式电力系统之外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进行供电的作业。
42、何为拆除作业
拆除作业,是指对既有建筑物、设备或其他结构进行拆除、清理和处理的作业。
43、何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4、企业应如何管理重大危险源
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5、何为事故隐患
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
4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是谁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47、企业安全检查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如何处理
对查出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8、企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如何处理
企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49、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包括哪些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0、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134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51、什么是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134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52、什么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135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53、哪些企业人员必须参加法定培训
法律规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参加法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所谓“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负有直接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54、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哪些工种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矿山作业、危化品安全作业、冶金煤气作业、烟花爆竹作业等类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55、企业存在从业人员不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无证上岗情况的应如何处理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56、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主要有哪些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二)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安全教育培训。
57、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进企业前必须进行企业级、部门级(项目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58、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为多少
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于24学时。高危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59、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0、企业事故报告有哪些要求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61、事故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2、事故等级分为哪几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3、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经济处罚法律后果是什么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般事故,单位处30-100万元罚款;
较大事故单位处100-200万元罚款;
重大事故,单位处200-1000万元罚款;
特别重大事故,单位处1000-2000万元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影响特别恶劣的,可以处2-5倍罚款。
64、什么是谎报事故
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65、什么是瞒报事故
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66、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139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6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方面的教育。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还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68、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
五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分别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坍塌事故。
69、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一)必须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各部门会审后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技术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
(三)施工时由施工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并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和整改。
70、大型施工机械的装、拆主要有哪些要求
(一)必须由有装、拆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作业;
(二)装、拆前要制定方案,方案须经上级审批通过;
(三)对装、拆人员要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四)装、拆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派有监护人员和设置装、拆的警戒区域;
(五)安装完毕后,企业应进行验收。经行业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1、“三宝、四口、五临边”是指什么
“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是指: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是指: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
72、现场防火工作要求有哪些
工地应有防火制度和配置灭火器材,危险场所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相对应的防火器材,数量符合要求,设置位置合理、醒目、便于随手可取;动火要有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超过30m高的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源管道(2寸水管),每层要设消防龙头接口,地面设增压泵。
73、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有哪些
(一)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三)针对施工任务特点,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
(五)每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复查工作;
(六)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要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74、施工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有哪些
(一)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安全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
(二)施工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制止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三)对作业人员做好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认真限时加以落实。
75、技术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有哪些?
(一)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针对特殊施工工艺,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三)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单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四)做好对安全设施的技术鉴定和安全改进项目的技术核定。
76、什么是起重工“十不吊”
(一)起重超负荷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三)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要求不吊。
(四)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体不吊。
(五)歪拉斜挂不吊。
(六)吊钩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七)带棱角、缺口物体未垫好不吊。
(八)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九)有爆炸性的物体不吊。
(十)钢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77、什么是焊工“十不焊”
(一)无上岗证不焊割。
(二)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三)装过易燃,易燃及有害物品容器,未彻底清洗不焊割。
(四)密闭器具未采取措施不焊割
(五)设备未断电、容器未卸压不焊割。
(六)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七)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八)焊接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九)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十)禁火区未采取措施和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78、什么是电气安全管理“十不准”
(一)无证电工不准装接电气设备。
(二)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三)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四)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五)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和合上拔去的熔断器。
(六)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
(七)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八)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进行打桩动土。
(九)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十)雷电时,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79、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责任追究是什么
(一)依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规定,凡达到报告标准的突发事件信息,相关责任主体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的,视为迟报;因过失超过24小时未报的,视为漏报;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且经认定有主观故意情节的,视为瞒报;报告信息内容严重失实,且经认定有主观故意情节的,视为谎报。
(二)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单位,接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核查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处理。
(三)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检查、督导、通报、约谈、问责机制,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扣减考核成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80安全宣传“五进”是什么
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
81、“四个一律”是什么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末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締;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律依法严格追宄法律责任。
82、“五个一批”是什么考试复习交流活动
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縮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83、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是什么
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84、安全宣传“五个一”是什么
“五个一”指主动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
85应急电话
(一)贵安新区管委会应急办公室:8890001
(二)贵安新区安监局应急值班室:88900786
(三)贵安新区公安局:88902614
(四)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88906886
(五)花溪疾控中心:83852397
(六)中山贵安医院:88910022
(七)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82522402
(八)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88901896
(九)贵州贵安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88308329
86、信息上报要求
(一)只要拨打了110、119、120等应急救援电话应立即启动信息报送;
(二)15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报送发展集团88901896,城投集团88308329;
(三)书面报送模板
XX单位(部门)发生XX事故(灾害)
(首报)
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接XX项目(单位)XX(人名)报告,XX月XX日XX时XX分许,在XX乡镇(街道)XX村居(社区)的XX项目(单位),发生XX事故(害)。
经初步核实,已造成XX人死亡、XX人受伤、XX人失联(被困),以及XX(其他严重后果)。
原因调查(伤员救治、善后处置等)正在开展中。
相关情况续报。
报送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