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强电工程施工范围包括:10KV变配电所、电力照明配电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本标段地下室一层的配电房编号为2#公变房,住宅10KV电源引自预留的10KV配电室。变电室的包括2-T3和2-T4两台变压器,容量都为800KVA 。为确保消防各系统用电、应急照明、等一级负荷的正常运行,设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在第一标段一层地下室),作为重要负荷的备用电源。低压配电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并设有消防段供电给消防设备及重要负荷。正常时母联断路器断开,变压器分列运行,一台变压器停运时合上母联开关给另一段母线供电。消防风机、水泵、电梯、生活泵、普通客梯接在应急母线段的回路均为备用电源设计,进线开关与母联开关有电气闭锁。外电停电时切换到该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