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授予的权力,并领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公司负责,岗位职责是:
1.组织领导项目监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对履行委托监理合同负全面责任;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对监理部人员的工作进行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5.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6.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7.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9.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0.主持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2.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质量分析材料、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3.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选题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4.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质量分析材料;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认可;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四)监理员的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程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4.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专用表格)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