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范围:
招标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即:改移及恢复位于东水西调主管道施工用地范围内及影响车辆进出的进场道路处的电力设施3处(10#竖井处、12#竖井处、新建高井节制闸处),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合格。
8、工期要求:专项设施迁建工作主要集中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在主体工程通过前完成改移及保护,主体工程通过后随即完成恢复,具体施工时间随东水西调改造工程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确定。(东水西调改造工程主体工程工期为23个月)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随东水西调改造工程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确定。
二、主要工程内容
新建10#竖井处电力管线改移总长度约131米,新建高井节制闸处电力管线改移总长度约303米。
土建工程量
清单中所示工作量
电气施工部分
清单中所示工作量
三、工程环境情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门头沟区、石景山区,属中纬度暖温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交通运输较为便利,能满足一般运输车辆的通行。
四、工程特点
施工中应及时与北京市电力公司城区供电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联系,以便工程配合及验收送电。
五、施工阶段
本公司成立项目部,调用公司的精干力量,对工程将采取如下步骤组织施工:
第一阶段:土建管线施工;
第二阶段:设备器材采购;
第三阶段:高压电缆及架空线敷设;
第四阶段:电力线路切改;
第五阶段:主体工程完成后恢复;
第六阶段:整体工程竣工交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