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机电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公路交通安全运行。从原材料(设备)进场,到施工过程控制,再到质量检验、评定归档,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按程序走、按标准办。从监理把关的角度看,程序不是走过场,而是质量底线的“四道闸门”。本文梳理机电工程质量管理程序中的四个关键环节,建议收藏对照。 一、原材料(设备)检验程序:工地检验+外委检验 机电工程原材料(含用于永久工程的构件、配件和设备)在用于永久性工程前,应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工地检验: 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并形成记录;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抽检,同时附自检资料。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后方可批准使用,并明确使用范围。 外委检验: 对工程项目中使用量较大、对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施工完成后难以返修或更换的原材料,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现场见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也可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抽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抽样见证,或独立抽样委托检验。外委检验项目应包括工地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项目,如管道、电缆等材料的关键指标。 原材料(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的检验频率,可参照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方法》确定。 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永久性工程。 监理把关要点: 未经抽检合格不批准使用,检验不合格不签认,使用范围不明确不放开。 二、施工质量控制程序:条件检查+过程记录+隐蔽工程旁站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现行《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隧道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施工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检查界面、技术、资源、安全、环境等施工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如实填写施工日志和相关记录,将其作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把施工条件检查落到实处,施工日志和记录不得事后补记、不得断档。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4〕334号)要求,隐蔽工程必须有监理人员旁站;施工、监理人员应形成完整的原始记录,留存清晰、完整、可追溯的影像资料,经监理签认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监理把关要点: 监理旁站不能流于形式,原始记录和影像资料必须完整、合格;未经签认批准,不得进入下一步施工。 三、质量检验程序:随施工进展检验、逐步填表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展,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公路机电工程测试规程》(JTG/T 3520—2021)等标准规范,对机电工程相应抽样单元开展现场质量检验,并逐步填写《现场质量检验表》(JDZJ),直至施工完成。 当《现场质量检验表》不能完整反映原始数据时,应填写《检查测试记录表》(JDCJ)进行补充。 监理把关要点: 检验应随施工进展开展,抽样单元应按标准覆盖,JDZJ应逐步填写到位;原始数据反映不全的,必须用JDCJ补充,不能以表代记、以补代检。 四、质量评定程序:按顺序评定、按要求归档 施工全部完成、机电系统调试完成且各项技术指标合格、功能测试正常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要求,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的顺序进行机电工程质量评定。 评定完成后,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要求进行立卷归档。 监理把关要点: 监理应审核质量评定是否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的顺序推进,评定资料与检验资料是否对应,归档是否按要求完成。 质量程序不是形式,而是底线。从原材料检验到施工控制,从现场检验到评定归档,每一步都必须做到位。尤其是监理人员,作为质量把控的关键一环,程序不能省、见证不能假、旁站不能空、签认不能虚。只有这样,机电工程的质量底线才能真正守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