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道路:
利用现场的道路作为临时道路,并对临时道路进行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行。
工程施工期间,配备专用人员,对临时道路进行养护,以保证临时道路和结构物的正常通行。
工程结束时,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将临时道路和结构物做一次全面维修保养,恢复原有交通标志,并且施工期间需要增加的设施均拆除,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达到合格。
2.交通疏解
除业主统一向城市交管部门办理并委托第三方实施的交通疏解半永久工程外,施工时对布设施工场地的交通通道、进出场地的车辆出入口选定交通行驶路线,须响市当地交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其要求设置必要的交通指示设施、提供或雇佣临时交通疏解维持人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我公司若中标后,将积极配合交通疏解的设计单位等进一步完善交通疏解方案,施工时无条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最终批准的交通疏解方案实施。
(2)施工场地的布置、施工顺序和交通疏解方案将按管理部门、业主等批准的最终方案调整。
3.4 施工临时供水系统
本工程施工用水接于业主指定的水源接口接出,经业主方许可,挂表计量,根据本工程工程的规模、水源要满足工程施工及消防用水,施工进水管采用DN25管,配备DN25水表。
(1)、用水量
本工程的临时用水量主要包括生产水泥砂浆、地面找平、地面浸泡、消防等施工用水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