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A1用房建筑面积38058.2平方米,地上九层,地下一层,±0.00标高为20.40m,基坑底板标高为15.30m,局部15.00m,A2用房建筑面积291.2平方米,1层,±0.00标高为19.50m;A3安检用房建筑面积291.2平方米,1层,±0.00标高为19.50;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
本建筑物的外围荔城大道设有消火栓,故本工程施工现场内不再另设消火栓;施工及生活临时用水由工地内所设引入管两处供给。
1、作业面消防用水
由总管直接引水经高压水泵进入楼层,并每层单独设置设置两个接水口作为消防接水口。
2、场地排水
沿基坑底四周设置环形排水沟,并设置集水井。基坑内雨水、地下水等通过排水沟引入集水井,承台等较低部位的积水用抽水机抽入集水井内,然后通过水泵排入基坑顶部水沟。
现场排水沟沿现场护坡四面及墙边设置;道路采用明排水沟经沉砂池排入市政雨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