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基地内设计有地下二层一个整体地下室,在地下室上部建有51、52、53、54 号房四幢高层住宅,51、52、53 号房为地上29层住宅,54 号房为地上27 层住宅。
2、场地内均设置2 层地下室,采用板筏基础。
3、基坑规模: 基坑总面积约为12991 ㎡,周边总延长米约为468.8米。
4、基坑开挖深度:
a、主楼部位的基坑开挖深度为自然地面以下H=14.6-1.2=13.4m;局部集水井位于基坑围护边,其开挖深度为自然地面以下H=15.8-1.2=14.6m。b、裙房、车库部位的基坑开挖深度为自然地面以下H=13.9-1.2=12.7m;裙房、车库部位的局部集水井位于基坑围护边,其开挖深度为自然地面以下H=14.9-1.2=13.7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