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复垦方案依照用地区开发利用方案中相关结论,拟复垦总占地面积2.1192公顷,其中现状耕地面积2.0595公顷,占总面积的97.18%,其他农用地面积0.0238公顷,占总面积的1.12%,农村居民点0.0359公顷,占总面积的1.70%,通过本复垦方案设计的复垦工程措施,复垦后的耕地面积2.0436公顷,占总复垦面积的96.43%,农村道路和农田水利用地面积0.0756公顷,总复垦面积2.1192公顷,项目区土地复垦率达到100%。通过土地平整、翻耕、种植防护林、恢复植被等一系列措施后,对生产建设过程中被破坏的土地进行综合治理和恢复利用,使该临时用地对土地的破坏程度降到最低,恢复因临时用地建设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土地的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5服务年限
根据本项目的选址意见书附件说明,本待临时用地期限不得超过2年,因此,其服务年限为2年,考虑复垦时间,年限到期后6个月内对区域全部进行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