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第6章“投标报价表”中的说明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及其附件。
1.4.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充分考虑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1.4.3算术错误的改正
1.4.3.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合价为准修正单价。如合同分项价格之和与汇总价不一致时,以汇总价为准,并以汇总价为基础,同时按比例修正分项价格。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不一致时,按废标处理。
1.4.3.2招标人将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1.4.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