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路桥工程 » 隧道工程
隧道安全生产手册63p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08-31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71 KB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gc5.com
隧道安全生产手册63p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搭吊等其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规定,电器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高处作业、水上临边作业处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置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登高作业 “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品;
  2、不准背向下走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笑打闹;
  5、不准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6、不准在安全带未挂牢时作业。
焊接作业“十不焊”
  1、不是焊工不焊;
  2、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焊;
  3、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焊;
  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焊;
  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经彻底清理不焊;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焊;
  7、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焊;
  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焊;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焊;
  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焊。
起重作业“十不吊”
  1、超载或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指挥信号及周围施工人员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钢水包装得过满时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