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高处坠落
建筑行业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周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危险因素多。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2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业常见事故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预防物件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3.3触电伤害
触电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3.4中暑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容易发生中暑事故,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3.5中毒
中毒分为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苯等)含量超标造成缺氧而发生的窒息及中毒现象。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亚急性中毒现象。中毒事故在建筑工地中时有发生,特别是食物中毒,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必须提高劳动者对预防中毒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3.6火灾和爆炸
建筑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可燃板材,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当,防火措施不力,容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用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割,如盛装乙炔和氧气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漏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效措施。
3.7坍塌、大风天气
在建筑基坑、桩孔作业、支顶架、脚手架、塔吊、墩身模板等的施工中,风力超过5级等都易发生坍塌事故,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一旦发生,抢救难度较大。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加强监控管理,随时与地方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8机械伤害塔吊颠覆、倾斜
建筑机械对人体的直接伤害主要有:夹伤,撞伤,切、擦伤,轧伤,卷入伤害,飞出物伤害。建筑工地常用的机械如:锯木机,其他机械的传动装置等,因不当使用,易出危险。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在作业的过程中要有专人进行统一指挥,严禁塔吊超重量或带“病”作业,风力超过5级时,严禁作业,塔吊的安装必须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和规范施做。
第四章 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4.1事故应急救援施工现场必要的基本条件
⑴作业队长及作业队管理人员必须驻场,各级责任人员职责范围清楚、落实。
⑵人数超过500人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医务室,配备医护人员,并组建急救队伍,培训急救人员;其他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有效的医疗急救药箱,药箱内备足常用急救药品。
⑶施工现场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消防用水源必须充足,连接方便,符合规定。消防通道符合条件,不得占用。
⑷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可行的通讯工具,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层级上报。
4.2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措施
⑴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包括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送伤者到医院。
⑵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⑶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观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蔓延及扩大。
⑷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处理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⑸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3发生火险、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措施
⑴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烧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⑵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⑶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⑷在消防队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使用灭火用具。
⑸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扑救人员撤退,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4.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规定
⑴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⑵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⑶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
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报市有关部门。
⑷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⑸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
⑹发生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外,应同时报告市公安部门。
第五章 常用急救技术及常备药品
发生事故出现人员伤亡及中毒、中暑时,首先在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救护,以减少伤亡,现将一般常用的急救知识和常用的急救药物简述如下。
5.1常用急救技术
⑴口对口人工呼吸。
使病人平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领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
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
⑵口对鼻人工呼吸。
伤者因牙关紧闭或外伤等原因,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方法与口对口人工呼吸相同,只是把捏鼻改为捏口,对住鼻孔吹气,吹气量要大,时间要长。
⑶胸外心脏按压。
由于电击、窒息及其他原因所致心博骤停时,应使用胸外心脏按压法进行急救。
将伤者平躺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偏左,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每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注:此法不适宜用于胸骨骨折、颅脑外伤、胸腹部外伤伴有内脏损伤、内出血、肋骨骨折等。
⑷伤口止血方法。
(1) 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3) 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l/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l/3处。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常备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