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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监理实施细则30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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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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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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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监理实施细则309p
(一)专业工程特点
耐久性砼设计使用年限100年。耐久性砼在一定环境作用和预期的维护与使用条件下,结构及部件在预定的期限内维持有所需的最低性能要求的能力。主要指标有抗裂性、护筋性、耐蚀性、抗冻性、耐磨性、抗碱性-骨料发应性等。在混凝土搅拌过程中需加入具有一定细度和活性的用于改善新拌和硬化混凝土性能的矿物产品。如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硅灰粉等,可单一使用,也可复合使用。水泥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用早强水泥。混合材料宜为矿渣或粉煤灰。对细骨料的品质、类型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也可用专门磨机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宜使用山砂,在不具备可靠冲洗条件的情况下不得使用海砂。对粗骨料的品质种类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外加剂应具有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的。拌和用水可用饮用水,不得用海水。养护用水除不溶物,可溶物可不作要求外,其它项目均应符合拌和用水的要求。不得采用海水养护混凝土。
(二)技术及质量标准
1、原材料
⑴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的混合材料宜为矿粉或粉煤灰,有耐酸盐侵蚀要求的混凝土也可选用中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早强水泥和其它水泥。
⑵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孔隙率小的天然河砂,不得使用海砂。
⑶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膨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
⑷混凝土应采用二级或三级级配粗骨料。粗骨料应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堆放、分级计量。
⑸外加剂应采用减水率高、塌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质量稳定、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产品。当将不同功能的多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外加剂之间以及外加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适应性。宜选用多功能复合外加剂。
⑹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
⑺混凝土中宜适量掺加符合技术要求的粉煤灰、磨细矿渣或硅灰等矿物掺和料。不同矿物掺和料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施工环境条件特点、拌和物性能、力学性能以及耐久性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⑻混凝土用原材料质量除满足以上条款要求外,还应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范畴之内。
2、配合比
⑴选定配合比用原材料必须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试验。
⑵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品质、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混凝土耐久性以及施工工艺对工作性的要求,通过计算、试配、调整等步骤选定。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施工要求,配制成的混凝土应满足设计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混凝土配合比至少应具有3d、7d、14d、28d、56d 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或推算资料。
⑶混凝土应根据强度等级、耐久性等设计要求和原材料品质以及施工工艺、可能的环境条件变化等进行多组配合比设计。配合比选定试验应提前进行,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配合比调整。当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及环境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选定配合比。
⑷选定混凝土配合比应遵循如下基本规定:C30及以下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不宜高于400 kg/m3,C35~C40混凝土不宜高于450kg/m3,C50及以上混凝土不宜高于500kg/m3。
⑸为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改善混凝土的施工性能和抗裂性能,混凝土中宜适量掺加优质的粉煤灰、矿渣粉或硅灰等矿物掺合料。不同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中粉煤灰掺量大于30%时,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得大于O.45。预应力混凝土以及处于冻融环境的混凝土中粉煤灰的掺量不宜大于30%。
⑹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胶凝材料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应满足表1的要求;素混凝土应满足表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