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凝土原材料使用要求
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的混合材宜为矿渣或粉煤灰,有耐硫酸盐侵蚀要求的混凝土,也可选用中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或高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不宜使用早强水泥。水泥到场后不得露天堆放,不同种类的水泥应储存于不同库房。水泥由于受潮或其它原因而变质时,应及时运出场外。
为降低混凝土的水化热,混凝土中宜适量掺加符合技术要求的粉煤灰、磨细矿渣粉或矿物掺合料。不同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施工环境特点、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以及耐久性要求通过试验确定。矿物掺合料应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应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
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河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宜使用山砂,不得使用海砂。
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账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
粗骨料应采用二级或三级级配。使用时应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堆放、分级计量。
外加剂应采用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质量稳定、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产品。当不同功能的多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外加剂之间以及外加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使用性。宜选用多功能复合外加剂。
混凝土所使用的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原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试验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
(二)混凝土配合比选定
混凝土应根据强度等级、耐久性等设计要求和原材料品质以及施工工艺、可能的环境条件变化等进行多组配合比设计。混凝土配合比的胶凝材料用量、最大水胶比以及碱含量、氯离子含量等应符合补充标准要求。配合比选定试验应提前进行,以便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配合比调整。当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及环境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选定配合比。选定配合比时对于混凝土的抗裂性应进行对比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