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一般要求
1.1.1 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中非预应力钢筋必须符合现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的规定。
1.1.2 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识别标志。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50-70cm并加遮盖。
钢筋表面上的油渍、漆污和锤击能剥落的浮皮、铁锈应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状的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钢筋除锈通常可通过在冷拉或调直过程中除锈,少量的除锈可采用电动除锈机或喷砂,局部除锈可采用人工用钢丝刷或砂轮等方法进行,亦可将钢筋通过砂箱往返搓动除锈。如除锈后钢筋表面有严重的麻坑、斑点,已伤蚀截面时,应降级使用或剔除不用。
1.1.3 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对桥涵所用的钢筋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
1.1.4 以另一种强度、牌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中所规定的钢筋时,应了解设计意图和代用材料性能,并须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设计规范》(JTG D62)的有关规定。重要结构中的主钢筋在代用时,应由原设计单位做变更设计。
1.1.5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拉的R235热轧钢筋制作。
1.2 钢筋的下料与连接
1.2.1 钢筋调直和清除污锈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2 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均应调直。
3 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R235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HRB335、HRB400牌号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1.2.2 钢筋的弯制和末端的弯钩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1.2.2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