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总工期及关键工序工期安排
2.1、总工期及总体计划安排原则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合同内全部工程完工(全部工程完成,含验收及移交给机电安装施工)工期为2006年3月30日,关键工期为2005年7月30日起必须从南往北架梁。开工时间暂定为2005年3月10日。
本着力求均衡、平行、交错、合理施工的原则,对本工程进行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在工程计划编制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1、确保各项工程的工期要求
本标段工程的工作内容主要为高架桥工程:包括桩基础、承台、4#桥台及台后路基工程、墩柱, 30m、25m简支梁的安装架设、跨既有道路连续梁的现浇、桥面系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等。
为确保各项工程的工期要求,必须采取适时、有效的措施,着眼全局,加强各项工程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尽快形成各项工程的开工局面。
2、确保合同工期目标。
3、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4、施工进度指标及总体进度计划以各工序的循环作业时间、配套设备和劳动力的生产能力为基础,以类似工程经验作参考。
5、尽量做到各主要工序的均衡生产。
2.2、关键工序工期安排
关键工序的安排请参见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
本工程的关键工序为:施工准备、高架桥墩桩基础及下部结构的施工、(30m、25m)预制梁安装。



